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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焦點 黃美惠 - 學務處 | 2017-05-23 | 點閱數: 635

轉知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為推廣法治教育,導師可依班級須求免費申請台南分署人員入班上課。   
主旨:函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為推廣法治教育,自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止向該分署提出申請,該分署可派員前往學校演講或上課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分署 106 年 5 月 15 日南執二字第 10600006480 號函辦理。
二、該分署派員前往各級學校推廣法治教育,係義務性質,學校毋須提供出席或車馬費。
三、演講(上課)對象以學校或班級為單位,申請演講(上課)日期可自即日起至 106 年 6 月 30 日止,由學校或班級自訂,以不超過 2 個小時為限(申請表詳如附件)。
四、連絡人:行政執行官 吳俊青,電話: 06-2134322 分機 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