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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宣導 黃思穎 - 人事會計 | 2018-02-05 | 點閱數: 1606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 107 年 2 月 2 日南市教社字第 1070129615 號函辦理。

二、檢送修正「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七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