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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15年4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50030818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修正涉及陽明學校財團法人臺南市陽明高級工商職業學校招生名額(該校已停止招生),請貴校務必協助轉知所屬教師、學生及學生家長,以維護學生權益。
115學年度臺南區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科簡章(115年3月修正版)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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