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推動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強化相關防治措施與支持系統,轉達教育局請各校持續加強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高關懷族群之覺察與篩選,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減少校園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請依說明事項配合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日修正發布「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及本局114年3月6日修正發布「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辦理。
二、鑒於季節交替,情緒波動易趨劇烈,請各校嚴加預防自我傷害事件,避免憾事發生,並積極落實以下事項:
(一)留意學生在學期中或特殊時期,如期中期末考前後(課業壓力)或外在環境變換(情緒較易起伏)等出現適應不良之情形,請主動給予協助及關懷輔導,並落實三級預防工作,完善心理支持系統。
(二)連假期間學業壓力、情緒困擾、社交孤立和家庭因素可能加劇學生自我傷害的風險,各校應更加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並在適當的時候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輔導。
(三)持續透過重要集會加強宣導並建立學生多元求助管道及主動求助之觀念,使學生透過主動求助過程獲得解決問題的方式;亦可利用文宣品或於學生經常出現處(如教室明顯處、社團辦公室、布告欄等)張貼溫馨小語或海報,鼓勵學生求助及協助同儕求助。
三、提供教育部「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及「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手冊」供參,並請運用於相關時機(如早自習及重要集會等)重點宣導下列求助管道:
(一)衛生福利部「依舊愛我」24小時安心專線:1925。
(二)生命線協會諮詢服務專線(24小時):1995。
(三)張老師基金會諮詢服務專線:1980。
(四)本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諮詢專線:(06)2521083。
(五)本局家庭教育中心諮詢專線:(02)4128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