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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許意苹 - 教務處 | 2016-08-16 | 點閱數: 474
說明: 一、依據雲林縣政府 105 年 8 月 15 日府教學二字第 105242557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學金申請辦法如附件。 三、申請時間: 105 年 9 月 15 日起至 10 月 15 日 四、申請程序說明如下: (一)申請學生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加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另申請表及導師證明請加蓋學校關防 。 (二)申請資料由學校初審合格後,請依學業成績高低排序統一造冊(請務必仔細核對學生姓名有無錯別字,以維學生之權益),「申請名冊」(如附件),並務必將電子檔寄送至 felix.wei@gmail.com 信箱,主旨請註明:「(學校名稱)105-1 雲林縣中等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電子檔檔名:「(學校名稱)獎學金申請名冊」。 (三)公、私立高中倘設有國中部、高職部者,請區分高中組、高職組、國中組之案件分別繕造申請名冊。 (四)大專院校倘設有五專部者,請區分高職組(五專一至三年級)、大專組(含五專四至五年級)之案件分別繕造申請名冊。 (五)將「申請名冊」、「申請表」(請用新表,勿用舊表)、「學期成績證明」、「清寒證明」(以鄉鎮市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境卻有困難經導師證明者,免附村里長之清寒證明)彙整後,免備文逕寄(送)鎮南國小陳政偉主任收(寄件地址: 640 雲林縣斗六市南揚街 60 號,信封上請註明「105-1 雲林縣中等以上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 五、本要點及申請表件可逕自該縣教育網/行政資訊公告/獎助學金布告欄下載 http://www.boe.ylc.edu.tw/~boe04/y lcboe03/grant/index.php?myday=999 )。 六、本案聯絡人:林佳蓉, 05-55224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