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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黃雅萍 - 學務處 | 2018-03-16 | 點閱數: 621

一、活動宗旨:表揚積極公民,獎勵台江地區高國中小學應屆畢業生,在台江流域學習、本土教育、河川守護、流域綜合治理等人文創新、社會實踐行動,表現傑出學生。

二、合辦單位:海尾朝皇宮、台南社大台江分校、台南市水利局、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三、遴選方法:由學校推荐應屆畢業生一至二名,就該生在台江流域學習、台江本土教育、河川守護行動、流域綜合治理等領域,進行流域學習、公共參與、研究發表、倡議宣講、流域社團經營等具體優良事蹟,書寫三到五百字推荐函,以及製作一份十張具體事蹟簡報檔(PPT)

三、給獎方式:由主辦單位授予《台江流域學習獎》證書獎牌乙禎、獎勵品乙份,在該校畢業典禮中頒發,公開表揚,以茲鼓勵。

四、本辦法未盡事宜,另行修改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