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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黃美惠 - 學務處 | 2025-09-02 | 點閱數: 51

臺南市 114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 (114 年 9 月 1 日南市教社字第 1141180691 號函發布) ,如附件

個人賽報名注意事項

1.個人賽報名活動組收件期限:114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三)上午12時以前

2.個人項目由參賽者、指導老師或家長上網報名,填寫報名表時,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均須有法定代理人之簽章。

3.報名時請審慎輸入各項資料,並請參賽者之指導老師務必協助確認自選曲完整曲名、作品編號、作曲者、編曲者等相關資料填報是否正確。

4.報名資料輸入完畢後,列印 2 份書面報名表送交活動組做學校核印關防,並檢附 114 學年度在學證明文件(已蓋註冊章之附照片學生證、附照片在學證明或附照片學籍證明),證明參賽者在學及參賽組別資料之正確。 

           

主旨:檢送「臺南市 114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1 份(詳如附件),請惠予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 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網路報名時間: 114 年 9 月 8 日上午 8 時起至 114 年 9 月 22 日下午 5 時止。

三、本市 114 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個人項目各類組指定曲均為「114 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目」第 2 曲目。指定曲若有補充規定、說明或勘誤,一律公布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參賽者須隨時上網參閱,若因未隨時上網參閱而有影響成績者,由參賽者自負其責。

四、報名表之確認及比賽相關事項,請密切注意本局公告系統、臺南市學生音樂比賽專屬網站( http://music.tn.edu.tw )及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Music/)公告之最新消息,以維參賽權益。

五、詳細期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