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
一般公告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6-08-18 | 點閱數: 620
一、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且具教育工作經驗,須檢附教育工作經驗證明 二、工作項目: 1. 直接教學並協助班級教師提供特殊課程訓練技巧應用。 2. 每週輔導紀錄建檔與檢討。 3. 定期與家長、教師聯繫與溝通,使其瞭解學生學習狀況。 4. 寒假、暑假須配合編製相關教材。 三、甄選方式:報名者經審查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口試,不符者恕不通知。 四、備註: 1. 報名資料倘有不符者,將列為不合格件,所送資料恕不退件 2. 具相關專長者,請檢附相關證照、證明。 3. 報名者所檢附相關證照如經查明為偽造者,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4. 工作項目未詳盡者,悉依契約訂定辦理。 5. 退休再任者之工作酬勞悉依公務人員退休法施行細則規定辦理。 五、報名日期: 105 年 8 月 16 日至 105 年 8 月 26 日止。 六、報名手續: 1. 親自報名或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資料請於 105 年 8 月 26 日前送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特幼教育科。送件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南瀛大樓 6 樓教育局特幼教育科。 2. 報名時應檢附下列證件: 3. 報名表乙份。 4. 國民身分證影本乙份。 5. 履歷表、自傳(請以 word 標楷體 14 號字直式橫書電腦繕打)乙份。 6. 備註:相關報名事宜,請下載本簡章詳參,如有其他疑義,請洽 06-6337942 台南市教育局特教科 陳瀅帆小姐。 七、甄選日期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錄取公告: 正、備取人員名單公告於台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網址: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Default.asp),並以掛號信函通知應考人,正取人員無法依限報到服務者,取消錄取資格, 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人員僅供本次正取人員未到之遞補。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