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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黃巧蘭 - 學務處 | 2023-05-25 | 點閱數: 37

 

壹、依據:

1.臺南市市立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計畫工作手冊。

2.臺南市安南區和順國民小學學校午餐收、退費要點。

貳、參加午餐原則:

(一)學生:全校學生應一律參加,學生因病特殊原因可暫准不參加學校供應之午餐,但必須填寫不參加午餐申請書,如無返家用膳之必要時,仍應自備飯盒,在校與參加學校午餐之學生一同用膳,以便學校統一管理。

(二)教職員(含代課老師):校長率同全體教職員工一同參加以茲示範,登記及費用繳交從開學日起計算。學期午餐參加意願登記表統一由午餐中心製表,於每學期校務會議當天登記截止 (如果遲遲未看到登記表者請主動向午餐中心登記)。登記截止後如有新進人員或需要參加午餐者請主動向午餐中心登記。

(三)本校午餐搭伙登記以月為單位,不以日計餐;用餐繳費以一人為單位不適用 2-3 人合訂一份餐。

(四)請假當天,嚴禁轉移用餐權益,學期中聘任代課老師時,煩請教務處代為轉達。

 參、午餐收費標準:

(一)依照教育局訂定之標準收費,午餐費每月 825 元,不足月之月份(一月、二月、八月等)得按日收費。每學期分兩期收費為原則。

1.學生:本校午餐費採繳費單方式辦理。

2.教職員(含代課老師):薪資中按期扣除午餐費用,少數需用現金繳交午餐費的老師,請至出納組繳交午餐費。

(二)學期中途轉入學生,當月午餐之收費依轉入實際用餐日期按日收費。

(三)每月午餐供餐日取平均 22 日按日核計收費金額,每餐收費國中為 38 元/餐。

肆、午餐退費標準:

(一)繳費後不參加午餐者,不予退費為原則(凡由機關、慈善機構、善心人士等補助參加學校午餐者,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及突遭變故家庭或級任導師認定需補助者亦不適用退費規定)。

(二)特殊情形,可依午餐委員會決議辦理退費。

1.轉學、休學或無法抗力因素致停止學校午餐供餐者。

2.事假連續達五日(含假日)以上之學生及教職員,包含教職員之婚假、產假者。請於請假前三天完成申請

3.病假(因新冠肺炎確診者,亦比照病假)連續達五日(含假日)以上之學生及教職員。退費起始日以通知停餐的日期次日作為退費起始日(需自行填寫退費申請表,送回午餐執秘,退費金由總務處通知領取)

4.學年全年級的戶外教學活動致無法用餐,於確定得標廠商後,請午餐執秘通知午餐中心停餐的日期;可選擇由午餐中心代購該學年午餐餐點,或退回一日午餐費(31 元),需請午餐執秘提出退費申請。

5.其他突發或不可抗力因素(如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原因全班強制停課…等)。

6.緊急狀況經簽請校長核可後辦理,如有規範中未訂定之事由,須經由午餐供應委員會議決議之。

7.退費金額:每餐扣除必要支出後(人事費、燃料費),退費金額為31

伍、申請方式

凡欲辦理停餐退費者,請填寫午餐退費申請表(如附件),繳交至午餐執秘依規定核章後辦理退費。

陸、申請期限

凡申請停餐退費者,預先請假須於停餐日三個工作天(不包括例假日)前提出申請始得退費;臨時請假於申請日期後一日開始計算退費日期。

(一)預先請假:依停餐數退費,如: 112 年的 6/6(二)~6/12(一)請假,並於 6/2(五)前告知午餐秘書停餐,這 5 餐皆可退費(需扣除六、日及國定假日)。

(二)臨時請假:扣除第一停餐日,依其他停餐數退費,如: 112 年的 6/6(二)~6/12(一)請假,但是卻在 6/6(二)當天臨時告知午秘停餐,那第一天不能退費,所以只能退 6/7(三)~6/12(一)這 4餐的費用(需扣除六、日及國定假日)。

所有退費申請需依上述規定完成,事後申請都不予計算

柒、退費方式

經行政流程核准後,總務處出納組每月月底統一辦理退費乙次。

捌、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