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正公告 255273 附件內容。
二、旨案附件資料「113 學年度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學金申請表 0205 修正版」參考資料為前一學年( 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 日)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各類科競賽或展覽活動,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記錄之 A4 規格證明文件影本。
三、修正後檔案如附件,並已上傳至臺南市資賦優異教育中心網站文件下載,可下載使用。
四、本案聯絡人:本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 葉老師 (06)2149750 分機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