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校 106 年 10 月 25 日行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校為協助成績優異、有心向學,然資源欠缺之學子,規劃每年濟助十位學生,國高中生各五位,十年百位,提供全額獎學金(學費、食宿或交通費用等)。
三、受助學生,未來進入社會,需誓為他人付出,為國家盡忠、社會盡力、對父母盡孝,並於行有餘力,積極回饋社會。餘詳如附件,歡迎各校舉薦並協助宣導。
四、申請日期自 106 年 11 月 1 日至 107 年 3 月 31 日止,以郵戳為憑,本校將逐批通知筆試、口試及審查結果。
五、請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