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導師若需提報「情緒行為障礙」(新增疑似個案)者,請提前與輔導室聯絡,以便安排認輔,並召開個案會議。由於需檢附之資料共 10 項,請盡早提供提報名單。(11 月 9 日前須送件。)
教育局公告內容如下:
一、依據本局106年 4月 14日南市教特(三)字第1060308678號函辦理。
二、106學年度第1學期情障鑑定送件時之注意事項:
(一)本市轄內各國民中、小學若有提報「情緒行為障礙」(含新增疑似個案、跨階段重新評估個案)鑑定者,各級學校承辦人員應和家長充分溝通,協助其瞭解本案鑑定相關事宜,
並取得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後,方得進行後續相關蒐集資料及鑑定工作等事務。
(二)線上提報:各級學校若有提報學生者,請將「個案資料及能力現況記錄表」(如附件)填妥後,以「電子郵件」方式於106年11月 9日(星期四)前將電子檔寄至「a10020613@tn.edu.tw」(標題請寫「情障鑑定+校名」),並於106年11月1日(星期三)至11月 9日(星期四)至特教通報網(http://www.set.edu.tw/)完成第 6 場線上提報及列印「提
報清冊」(務請完成校內核章,送件時與資料一併繳交)。
(三)資料審核:各校承辦人請依上開規定完成線上提報後,申報學校務必依收件時限,自行備妥相關資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影本二份,提報資料須全部影印(含內頁),親
自送至指定學校完成審核作業。為免影響學生權益,請詳細確認送審資料完整性,若有缺漏退件,請七日內補件。 (情障鑑定測驗評估工具測驗紙務必使用正版。)
(四)新營、曾文、北門、新化、新豐區:請於106年11月 9日(星期四)下午1:30至3:30止,送至大橋國小輔導室特教組所規劃之收件場地。(承辦人送件之前,請再確認是否寄送
「個案資料及能力現況記錄表」。)
(五)東、中西、北、南、安平、安南區:請於106年11月 9日(星期四)下午1:30至3:30止,送至安平國中輔導室特教組所規劃之收件場地。(承辦人送件之前,請再確認是否寄送
「個案資料及能力現況記錄表」。)
(六)本案於上開規定收件期間,請提報學校惠予送件人員公(差)假,並協助調整送件人員之課務事宜。
(七)每件個案資料務必具備「魏氏智力測驗」(題本封面與內頁全部影印),請學校端依心評人員實際施測日期給予公假(每施測一位個案給予半天公假);因本市仍有部分學校無心評人員協助施測工作,請支援他校施測教師之所屬學校,秉持教育熱忱、行政配合原則,支援行政庶務公(差)假之業務為宜。
三、本市轄內各國民中、小學若有提報「情緒行為障礙」(新增疑似個案)者,務請詳實檢具:
1 、臺南市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結果摘要表。
2 、家長同意書。
3、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資料表-100R 。
4、 6次以上認輔晤談資料或個案相關輔導記錄(輔導內容務求具體/班級導師輔導記錄若無輔導策略者僅供參考不得列入佐證)。
5、個案會議資料(簽到與記錄;填寫要領依說明內容,並應有追蹤辦理情形)。
6、臺南市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轉介前介入資料統整表。
7、特殊需求學生在校學習生活適應調查表。
8、三項情緒行為測驗資料。
9、智力測驗資料(以WISC-Ⅲ為主)。
10 、臺南市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各項能力現況描述(教師及家長)等,共 10 項相關資料一式三份。(注意:送件前再三覆核「必備資料是否完備」、「資料內容是否詳盡」及「能力描述是否具體」)
四、本市轄內各國民中、小學若有提報「情緒行為障礙」(跨階段重新評估個案)者,務請詳實檢具: 1 、臺南市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鑑定結果摘要表(資料內容填寫務求完整)。2、家長同意書。 3、特殊需求學生轉介資料表-100R 。 4.、特殊需求學生在校學習生活適應調查表。 5、三項情緒行為測驗資料。 6 、智力測驗資料(以WISC-Ⅲ為主)。7、臺南市疑似情緒行為障礙學生各項能力現況描述(教師及家長)。8、輔導介入時間及成效說明一覽表等,共 8 項相關資料一式三份。(注意:送件前再三覆核「必備資料是否完備」、「資料內容是否詳盡」及「能力描述是否具體」。(若個案已申請情障巡迴輔導者,請呈現巡迴輔導介入後之實際成效。)
五、106學年第1學期度情障鑑定個案之鑑定時程:
(一)收 件: 106 年 11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 : 30 至 3 : 30 ,安平國中和大橋國小同時進行。
(二)分案初評: 106 年 11月22日(星期三)下午,全市個案。
(三)複 評: 106 年 12月 14日(星期四)東、中西、北、南、安平、安南區場次。
106 年 12月15日(星期五)新營、曾文、北門、新化、新豐區場次。
(四)鑑 定: 107 年1月 4日(星期四)東、中西、北、南、安平、安南區場次。
107 年1月 5日(星期五)新營、曾文、北門、新化、新豐區場次。
六、有關市立高中情障鑑定資料須檢附「高中職學生社會行為評量系統」者,請洽安平國中特教組登記索取。
(李聖凱組長/2990461#902)
七、若是轉介前介入工作尚未完成者,請繼續介入輔導並詳實記錄,待下一梯次再行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