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台南市延平獅子會 107 年 3 月 2 日南市延獅學字第 014 號函辦理。
二、表揚時間: 107 年 5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6 時。
三、表揚地點:總理餐廳(地址:臺南市北區西門路 4 段 258 號,電話: 2512706)。
四、每位學生頒發精緻表揚狀 1 幅及獎學金新臺幣 2,000 元整。
五、接受表揚學生可由 1 位家長或師長陪同出席並共進晚宴。
六、請各校受獎學生務必於當天下午 6 點前抵達會場完成報到手續,並出席該會授證典禮接受表揚,如不克出席則視同自願放棄,該會不復補發獎學金及獎狀。
七、隨函附上接受表揚學生個人資料表,請各校將受獎學生個人資料及接受表揚事蹟填妥後,於 107 年 4 月 12 日前電傳至該會聯絡人魏鴻如小姐電子信箱: amy062295517@gmail.com 即可,聯絡電話: 0928161828 。
*本校收件最晚時間為 3/28(三),因須留作業時間,敬請見諒!
*請有意申請的學生及家長至教務處填寫申請表(需以符合此獎助學金申請資格,清寒且績優者學生人數若超過 1 名,則以報名順序優先者為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