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願參加者
- 前一次未被推薦者優先推派,以到任本校時間為依據,後到者優先推派,同時到任者年齡小者優先推派,年齡相同者,男性優先。
- 日後新進教職員補列於上次尚未被推薦者前面,為下一次優先推派對象。
- 懷孕、重病、留職停薪…等當次免於推派。
- 已被推派者可自行找未被推派者替換,欲更換者請於107年7月5日(星期二)前告知人事室。
二、本校107年在職教職員(已扣除介聘或不在職人員)推派順位及105年擔任選務工作情形如附件,並請被推薦人員確認戶籍鄰里及希望工作之行政區(必須是安南區、東區、北區、中西區、安平區、南區等6區)及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