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辦理。
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依照前揭要點規定,填妥申請表件(格式如附件),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才藝優秀獎學金:本市所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由學校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將符合資格之學生申請文件於 108 年 3 月 22 日前彙整提出。
(二)學業優秀獎學金:本市所轄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第一學期請於 107 年 9 月 20 日前,第二學期請於 108 年 3 月 8 日前將學生申請文件彙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