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升學.考試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9-01-07 | 點閱數: 365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1071228日桃教特字第1070112168函辦理(附件一)

二、轉知「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開缺名額」,請本市各國中轉知有需求之學生、家長及教師。

三、各類簡章開缺名額詳見附件二~四,或至「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下載(https://tu-adapt.se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