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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考試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9-01-17 | 點閱數: 427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8111日府教特字第1080008676函辦理(附件一)

二、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安置高級中等學校簡章增列實用技能學程之美容造型群。

三、中壢家商開缺名額因故誤植,該校家政群流行服飾科缺額由原6名修正為4名、家政群家政科由原4名修正為6名。

四、修正後簡章(含調整後開缺名額)如附件二並公告於「108學年度桃園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網站(https://tu-adapt.set.edu.tw) ,請學校加強宣導,並轉知有需求之學生及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