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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黃思穎 - 人事會計 | 2019-05-07 | 點閱數: 435

一、依據行政院10851日院授人培字第1080033635號函辦理。
二、109年全年366日,總放假日數115日,3日以上之連續假期(併同例假日)計6個,分別為農曆除夕及春節(7日)、和平紀念日(3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4日)、端午節(4日)、中秋節(4日)及國慶日(3日),另配合農曆除夕、端午連假及中秋連假調整放假,於109215日、620日及926日補行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