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8 年 4 月 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037939 號函辦理。 二、宣導對象為本市各國一及國二學生、學校教職員及學生家 長。 三、本次宣導重點為臺南區免試入學比序項目調整,自 109 學年 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生適用,請務必向所屬學生及家 長妥為宣導,以維其權益。學校如有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學生,亦請一併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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