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照駕駛已經造成車輛與行人的危險,如經查獲,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未滿十八歲的少年無照駕駛時,除了應繳交罰鍰以外,少年以及父母等法定代理人還須依據同條第 3 項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2.請各位未滿 18 歲的同學為了自己與他人的安全,切勿無照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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