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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黃思穎 - 人事會計 | 2022-03-14 | 點閱數: 75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1 年 3 月 7 日府教學字第 1110039560 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新竹市虎林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教師兼自造中心組長員額 1 名之介聘他縣(市)服務介聘注意事項:

(一)欲介聘至該校者,以已完成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新式教師證換證者為佳。

(二)該員額除授課生活科技課程,尚須兼任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組長,執行中心運作所有事項及課程設計與推廣。

(三)另該員額為附加式任務型員額,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任務中止,該員額於該校即有超額情形,請有意申請介聘之 教師審慎選填志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