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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玉華 - 總務處 | 2022-10-28 | 點閱數: 689
說明:
一、依據「建築物生活污水回收再利用建議事項」規定,水資源回收中心回收水目前不適用於人體接觸(如飲用、盥洗等),僅可用於景觀澆灌、沖洗馬桶、清洗地面及灑水抑制揚塵等非人體接觸方面,請學校加強宣導施工廠商多加使用回收水。
二、檢附本市 7 座水資源回收中心位置及聯絡資訊 1 份,其中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尚申請供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