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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23-05-23 | 點閱數: 61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5 月 19 日臺教師(一)字第 1122601880 號函辦理。

二、本計畫重點如下:

(一)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 113 年 7 月 31 日止。

(二)補助對象予補助優先順序:各地方政府任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偏遠地區(含非山非市)學校,優先補助「極度偏遠」、「特殊偏遠」地區之學校。

三、辦理程序:請各校於 112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逕自教育部申請網站進行線上申請(網址: https://aew.moe.edu.tw/#/activity/school)一校以申請 3 場次為限(不限同場館),並依意願排序。

四、補助項目:

(一)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學校:全額補助學校參訪各場所需交通費(本島 1 校至多 3 輛遊覽車,離島地區另計)及保險費。

(二)「極度偏遠」及「特殊偏遠」學校:除補助上述交通費及保險費外,另補助住宿費(學生 800/人;陪同教師 5 人為限, 1600 元/人), 1 校以申請 3 萬元為上限。

五、檢附上開來函、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各 1 份,請逕行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