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45
:::
獎助學金 許意苹 - 教務處 | 2024-02-17 | 點閱數: 65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 113 年 2 月 16 日府教特字第 1130034780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間:113 年 3 月 11 日至 3 月 31 日止(郵戳為憑)。

 

三、申請對象:凡設籍新竹市 6 個月以上,於國內各大專院校、高中職在學之清寒優秀學生,且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者得向校方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需由學校初審合格,彙整造冊後函送新竹市政府核辦。獎學金審查原則及申請表可至新竹市教育網站-表格下載-特前科下載使用(網址: http://www.hc.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