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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考試 許意苹 - 教務處 | 2024-06-03 | 點閱數: 98

說明:

一、依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委員 113 年 5 月 30 日 113 高特專甄字第 1130200020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

二、因應 1130403 花蓮地區震災受災之國三畢業生,參照免試入學管道研擬相關優待措施如下:

(一)採「術科測驗甄選總成績加百分比」計算;依受災情形之嚴重程度分為一到四級,報名學生符合其一等級,即加術科測驗甄選總成績之 3%,並以四捨五入至小數點第 2 位。

(二)有關受災等級(含房屋全毀或半毀之認定),由各地方政府進行確認。受災等級及受災情形說明如附件。

(三)上開受震災影響之學生採擇優處理,學生先以一般生身分進行比序,未獲錄取者,再以前開優待方式及外加名額辦理;外加名額以各校核定招生名額 1%為原則。

三、報考本校特色招生且符合旨揭優待措施之受災國三畢業生,請於 113 年 6 月 7 日下午 5 時前,持證明文件親至本校教務處申請辦理,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