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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進修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25-05-07 | 點閱數: 35

說明:

一、依據國教署 114 年 5 月 2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40041075A 號函 ( 如附件 ) 辦理。

二、旨案計畫係為協助不易聘得臺灣手語課程師資之學校,得透過直播共學模式

       開設臺灣手語課程。

三、摘要如下:

(一)參與對象:

欲於 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起開設臺灣手語課程且無法覓得實體課程師資之公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或有特殊情事需求之學校。

(二)申請時間:

第 1 階段:自 114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一)至 6 月 6 日(星期五)止。

第 2 階段:自 114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至 7 月 4 日(星期五)止。

若高級中等學校於前述 2 個階段後持續辦理續招,委辦團隊將續

開放學校更正原申辦資訊及補申請。

(三)申請作業:

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申請步驟及期程,請參閱實施計畫 ( 如附件 ) 。

(四)選課說明會時間:

暫訂 114 年 5 月 7 日(三)、 5 月 8 日(四)及 5 月 14 日(三)

下午 3 時 30 分至 4 時 30 分

請通知參與學校及協同人員屆時務必與會;前揭說明會以 youtube 直播方式

辦理【https://www.youtube.com/@tslcdl.cdricdri/streams】,

相關資訊將另行公告於「臺灣手語遠距直播共學資訊網」。

(五)優先選課之條件順序:

1、校內無合格教學支援教師或現職教師。

2、單一學校申請學生數 10 人以下。

3、依照當年度公告之學校類型,以「極度偏遠」學校最優先,

       其後依序為「特殊偏遠」學校、「偏遠」學校、「非山非市」

       學校及一般學校。

四、為使計畫順利進行,有關參與學校及協同人員之義務,請詳閱計畫及附件,

       俾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及尊重授課教師。

五、申辦本計畫之學校學生所需學習用書,將由委辦團隊偕同國立和美實驗學校

       於每學期開學前,依申辦學校參與學生數、開課冊次配送至各校。

六、檢附國教署原函及實施計畫 ( 如附件 ) 各 1 份。

七、如對本案有相關疑問,得洽詢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江小姐( 02-7707-4966 )、

       蕭先生( 02-7707-4967 )、陳經理( 02-7707-4963 ),

       或以電子郵件方式聯繫(信箱: tslcdl.cdri@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