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計畫為服務符合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單親、已離婚登記或實際單獨照顧未成年子女者,及經評估家庭功能較薄弱且有心理支持需求,並育有未成年子女者,提供諮商服務及辦理家庭教育講座活動。
二、為避免資源重疊使用,若本( 114 )年度已有使用本中心「創造心生活,帶愛向前走」個別輔導計畫之個案,請勿重複申請。
三、本方案相關服務內容及轉介表如附件。
link to http://course.tn.edu.tw/school.aspx?sch=213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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