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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25-07-14 | 點閱數: 27

主旨:檢送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年限申請實施計畫」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辦理。

二、若有學生符合延長修業年限審查原則,請各校相關人員務必轉知家長,以維護特教學生權益。

三、辦理期程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