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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條焦點 邱婉琪 - 教務處 | 2025-07-28 | 點閱數: 98

說明:

一、排課需求優先順序:校務工作考量→進修課程需求→個人特殊需求。

二、若有公文,請會簽教務處、人事室。如奉校長核可,請送奉核公文影本至教學組。

三、無公文之排課需求,請上簽呈並會教務處。如奉校長核可,請送奉核簽呈影本至教學組。

四、請於114/8/7(週四)1630前,將奉核影本送至教學組,逾期恕無法受理。

五、各項排課需求,以不影響學生學習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