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5 月 29 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 1145701808 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教師及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教師結合語文教學與文
化教育,設計具創意與教學價值之完整教案,促進教師間
的專業交流與資源共享,特辦理旨揭徵稿活動。
三、 本市實施方式簡述如下:
(一)實施對象:
1、 臺南市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代理代課教師、新住民
語文教學支援老師。
2、 每份教案至多 4 名作者,且至少 1 名新住民語文教學支
援老師,可跨校及跨語言別。
(二)投稿方式:
1、 請投稿者填寫 google 表單(https://forms.gle
/yH2QYhPGKBMYbAGfA),並同時上傳稿件及切結書。
2、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5 月 31 日中午 12 時前(線上報
名,以填報時間為憑)。
(三)撰寫方式:教案教學活動設計節數以 2-3 節為佳,內容請
以 Word 程式繕打,並參考附件格式編撰。
(四)獎勵機制:
1、 經錄用教案,將提供稿費以表鼓勵與支持:錄用稿件
每千字給予 1,100 元稿費,每篇至多以 5,000 元為限,
至多錄取 6 件作品。作品未達評選基準者,得予從
缺。
2、 錄用教案作者依「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
獎懲案件作業規定」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