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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會議 邱婉琪 - 教務處 | 2026-02-13 | 點閱數: 48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5 年 1
月 26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50007839A 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遴選係由學校或聯盟/國際教育中心薦送教師參
加,薦送需具備積極推動國際教育之要件:
(一)積極推動國際教育學校之要件:自 110 學年度至 114 學年
度間,學校曾 2 學年度(含)以上獲得國教署補助之國際
教育計畫,國際教育課程發展與教學、國際交流或學校
國際化,每學年至少一項補助者(同一學年度內,獲多
項補助者,皆視為該學年度一次補助)。
(二)參加遴選教師應具備之要件:曾實際參與積極推動國際
教育學校執行相關補助案之教學或規畫工作之正式教
師。
(三)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各分區辦事處或本市國際教育中心
(設於崇明國小)可推薦正式教師 1 人,請附上推薦
書。
三、 請鼓勵所屬且符合以上條件之教師報名,並薦送期間至表
單填寫相關資訊,說明如下:
(一)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HrgFfHmvA6EDwRdQ6
(二)學校薦送日期:即日起至 115 年 2 月 26 日(星期五)止。
(三)錄取教師義務:錄取教師需全程參加行前國內培訓、海
外培力;培訓後需配合進行成果分享工作。
四、 旨案將於 115 年 3 月 13 日(星期五)公布錄取名單;有關學
校薦送方式、錄取者權利義務及配合事項等,請詳閱旨揭
簡章。
五、 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吳小姐,聯絡窗
口電話: 049-2910960#2611 或余先生#28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