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 學年度教學訪問教師
計畫」1 份(如附件),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10 月 24 日臺教國署國
字第 1050119498 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之教學交流與
經驗傳承,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至同級偏鄉學
校從事教學訪問,該署於 105 學年度推動教學訪問教師試
辦計畫,並於 105 年 9 月 26 日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召
開會議研商 106 學年度實施計畫在案。
三、有關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餘詳見案附計畫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