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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謝嘉玲 - 教務處 | 2016-11-25 | 點閱數: 358

標題:轉知:有關 105 年度本市所屬學校英語教師通過英語檢測補助測驗報名費一案,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 105 年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學成效計畫辦理。 二、為增進教師專業,並配合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教師加註英語專長政策,請鼓勵貴校英語教師踴躍申請 105 年度英檢報名費之補助。 三、補助原則如下: (一)資格:現職編制內之合格國民中小學英語教師於 105 年 1 月 1 日至 105 年 12 月 31 日期間通過英語檢測「筆試或口試」,並達成 CEF 架構之 B2 級者(不含資料處理等手續費)。 (二)申請方式:請檢附教師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