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基本學習內容」自 106 年 5 月起適用補救教學篩選測驗乙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05 年 11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50109681 號函 辦理。 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基本學習內容(下稱基本學 習內容),係針對國民中小學教育階段,學生於國語(文) 、數學及英語科等基礎學科應具備的基礎知識概念及其學 力程度,提供教師依據學生學力發展現況,對應基本學習 內容,規劃進行補救教學的課程內容與教材選用參考,期 能即時協助學生學習、縮減與班上同儕的學力差異。 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