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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學.考試 蘇雅惠 - 輔導室 | 2016-12-23 | 點閱數: 415

說明: 一、轉知教育部於中華民國 105 年 12 月 20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126378B 號令修正發布「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 二、檢附「修正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實施要點」函(附件一)、「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要點修正規定」(附件二)與「身心障礙學生適性安置高級中等學校流程圖」(附件三)。